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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用地定额门槛提高
作为东莞未来的新城市中心,其持续发展需要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保障。 松山湖管委会负责人表示,根据《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开发建设规定》,目前松山湖园区在土地开发和利用方面已建立四项制度。 四项制度保发展
这四项制度为:
一、供地目录制,主要内容是结合松山湖园区的产业发展规划,制定细化的产业供地目录,明确禁止供地项目、限制供地项目和鼓励供地项目。 二、实行建设用地定额制度,设定松山湖园区供地标准,对于投资额小或者每亩投资低的工业项目一般不直接供地等。 三、带项目供地,坚决杜绝假借项目圈占土地现象,除了在园区实际投资5000万美元以上或者年纳税1000万元以上的大型生产项目等之外,一般情况下不预留扩展用地。 四、实行以基准地价为参照的土地供应最低保护价制度,抑制圈占浪费土地,以提高土地的利用率。
同时,对于今后松山湖的企业或项目用地,园区将逐步实行以土地租赁制度为主。并且,凡是出让园区的土地,都必须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的方式,在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中心公开进行——以前松山湖园区自身设有产权交易中心,但今后松山湖的地块招、拍、挂都必须在市局土地交易中心进行,此举也意味着松山湖的土地将纳入全市的统一轨道进行管理。而凡是想通过协议拿地的方式获得土地的企业,都必须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才可行;并且此方式取得的地价也不能低于当年市政府规定的最低价。 业界欢迎准入制 对于以上两项制度,不少业内人士表示,这实际上已经是松山湖园区放出的一个强烈信号——松山湖对于自身的土地控制已经收紧;今后几乎没有了乱圈占土地、协议拿地的空间。不过,业内人士认为,这两项制度对于房地产企业而言、利大于弊。 业内人士认为,目前能踏入松山湖园区的企业,已经不是那些依靠土地成本作为主要竞争手段的企业了,因此实行土地租赁制度,对于他们来说不会影响投资的积极性;相反,项目准许制度的提高,对于松山湖未来的发展来讲,只是保证了发展方向,保证了整个产业园区的产业群体有一个更高和更整齐的档次。 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这些制度所带来的外部环境和更高档次的消费群体,就是一个良性的发展空间。同时,房地产用地集中到市局统一规划和出让,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今后松山湖的房地产竞争也将是一个完全公开和公平的竞争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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