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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13日晚上19:00——20:00,东莞市消费者委员会秘书长邓国平、法律顾问王芝芳将走进东莞阳光网《阳光直播室》现场解答网友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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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调查:消费被侵权你敢说不吗?      关注3.15 《阳光直播室》邀您同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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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评论】
    当我们在日常消费中权益受到侵害时,尤其是面对商家的“霸王条款”,您是怎么做的呢?欢迎您在此跟帖,东莞市消费者委员会今晚与您面对面,即时解答您的投诉!
阳光网友 2008-6-17 15:43:00
    2008年6月5日下午我在源伟丰快运公司寄一份发票去东莞南城,本来6月6日就应该会到的.结果没到.7-9日客户单位放假三天.10日,我电话咨询客户,他说没有收到任何东西,我去速递公司,他们说星期1(就是9号)本人签收了.这不可能的事,9号还在假期中,我的客户也不可能收到.之后.我再到速递公司,要看他们的签收单,他们又改口说,当时没有上班,没人签收....说再给我找单....我等待中...今天,我再去速递公司,他们说该单已经不见了.(又说是9号那天没人上班的情况下送货员把文件从门逢放进该公司了.10号客户上班根本就没有看到什么东西.)赔我运费的三倍(8*3=24元)我不接受这样的答复.我一份发票价值1000元.(这个当时在速递单上我有注明货值的,只是没有保价.) 经查实,该公司在樟木头只是一个加盟的收派点,总公司在东莞虎门.本人已经同总公司反应过这件事,总公司没有任何回应.隔天我再电他总公司,态度恶劣,说我当时没有做保价,只能赔我24元,不满意的话,声称我可以去告他们.我怎样索赔我的损失?谢谢指教.
阳光网友 2007-9-11 13:48:00
    本人投诉虎门镇南栅第五工业区千惠超市在顾客交费时,用过期果冻\糖果之类的东西代替零钱,无故不给消费找零钱,而用实物代替.
阳光网友 2007-9-11 13:47:00
    本人投诉深圳佳华超市和百佳超市在顾客交费时,用粮果之类的东西代替零钱,无故不给消费找零钱,而用实物代替.
阳光网友 2007-9-11 13:46:00
    投诉东莞虎门镇大宁村大板地麒麟工业区崧柏电器厂严重违返劳动法.该厂员工每天上班从早上八点至晚上十一点(星期六才加班到晚上九点,星期天看订单情况才决定是否加班),加班费仅为每小时2.5元,一年当中除了国庆节和劳动节放一天假外再没有休息时间,员工外宿需自己掏钱在厂里买外宿申请单才可以申请外宿,一张单有效性仅为五天.平时无故乱罚款,进厂需交进厂费,离职要无故克扣很多工资(一般情况不允许辞工).....类似违反劳动法的情况太多,另外这个工业区有95%以上的工厂都是黑厂,也是严重挑战劳动法.希望有关部门能管管,全工业区的打工者都会感谢你们.
annice168 2007-4-20 16:29:00
    4月18我拿了两件衣服去澳南洗衣中心干洗,一件皮草,一件羊毛大衣,19号取回来的时候发现皮草袖子上被弄得花花的一圈,因为是晚上拿回来的,当时没有看,取回来的时候才发现的,不巧的是那晚停电了,所以20号才拿过去洗衣店,老板死不承认,我花钱还把衣服弄坏,实在气愤!
阳光网友 2007-4-4 13:53:00
    消费和谐?当一个行业处于垄断的情况下,如何和谐呢?当官商勾结时又如何和谐呢?
不讲不痛快 2007-3-28 1:29:00
    前几天看到电视台里报到关于大商场出租的档位,其中有一家卖手机的搬走了,还将顾客保修的手机也带走,顾客只好找商场负责人理论,那负责人却说不关他们的事,因为那档位只是商场出租个人的.但正如那消费者所讲如果不是因为我们认定这是大的商场值得相信,今天就不会容易被骗.
看到这事让我想到这事常会围绕着我们的,因为我也曾经历过,就是在长安新世界的"钻石广场"其中也是一家出租的档位修表,一次放低了手表给人家修,幸好当时他们没有搬走.第二次拿着保修单去保修,这档位却说已换了新的老板,我只好去找商场的服务员去问,他们也是讲同样的话这是属于私人的,责任不属于商场,又加上我的单上也没盖有商场的名字.我在无奈下只好只好走了.但困绕我的这件不算大事,我只是在想,今后还有很多这类的问题我们又该如何呢?
阳光网友 2007-3-27 13:36:00
    现在联想的经销商真是过分,我在世博广场的天源电脑城卓越店购买联想扬天4600一台,买回不久发现花屏现象,联想售后过来更换主板,发现一个惊人内幕,内存条居然不是联想原装居然被经销商动过手脚。我致电联想客服热线,等待处理结果。他们还说我自己更换了,购买联想原装电脑,才一个多月自己又把内存换掉,我神经病吗?请大家注意。
阳光网友 2007-3-22 15:05:00
    
阳光网友 2007-3-13 19:56:00
    有一次,我去东城一家建行取1000块钱,后来发现里面竟然夹有一张假钞,因为是离取钱的那天已经过了两天了,所以也就没去找银行讨个说法,请问如果下次如果遇到类似的情况,我该怎么处理呢?

东莞市消委会解答:这种情况也是有的,但是钱拿回去才发现,人已经离开了柜员机,离开了银行,银行可以提供反驳的意见,你可以通过报警来调查取证。如果大家在取款时担心取假钱的话,建议你取钱的时候站在摄像头下面数钱,如果发现假钱的时候,站在那里不要动,当即报警。建议无论是银行内部,还是柜员取款机,都应该设立验钞机,方便消费者!
阳光网友 2007-3-22 14:59:00
    
阳光网友 2007-3-13 15:32:00
    我是怡丰都市广场的业主,所有业主的小汽车晚上都是停在怡丰街的(因小区只有极少车位,已停满,只好停在市政路边上)。早几天来,早上在车上收到火炼树社区服务中心用手写的“一定要到火炼树社区服务站交停车费、否则放气”的恐吓性通知。而接下来的3月9日、10日、11日几天深夜,我还有数十位业主的车都被火炼树的治安队放了车气,现在还有好几十台车没气停在怡丰街上。现在连火炼树居委会也伸只手到怡丰街收费,并且贴在车主的标语带有恐吓的成份,标语这样写的"如果3月份不交纳停车费,后果自负"简直像黑帮收"停护费",怡丰街都是由业主和商铺出管理费打理的,火炼树居委会从来不闻不问,现在火炼树居委会看到怡丰街晚上停车的车辆多,想伸只手来抢钱,简直不成世道,比黑社会黑帮还黑,要是收费也没轮到火炼树居委会,应该由怡丰物业管理处收。现在还全都被放气了,业主们请阳光热线了解一下并向有关部门反映。火炼树社区服务站电话:2245513、怡丰管理处电话:22341053。

律师解答:这个问题只能由媒体部门曝光,对于有证据证明实施了放气等违法行为的个人或者单位,可报警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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