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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省政府决定,从2002年开始,由省财政每年资助5000名农村家庭人均纯收入1500元以下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免费入读技工学校接受二至三年的技工教育,这是广东省在全国首创技工教育与扶贫工作相结合的“智力扶贫”新模式。
2003年,省委、省政府将技工学校智力扶贫作为重要内容写入《十项民心工程》。2006年,省委、省政府将智力扶贫规模增加到每年10000名,为帮助遭受眼中洪灾的家庭尽快脱贫,重建家园,省委、省政府又额外增加了2000名,并决定从2007年起按照每年12000名规模继续实施。
2005年,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张德江亲自倡导了广东省百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按照工程规划,2005-2010年全省将组织270万农村青年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促进本省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480万人次以上。
据统计,自2002年开展智力扶贫工作以来,省财政资助的扶贫生达20000名,各市县政府和技工学校资助了近30000名贫困生,至今已有两届共10000名智力扶贫生顺利毕业并实现100%就业,实现了“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目标。而百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启动至2006年底,已经免费培训农村劳动力33万,其中实现转移31.3万人,培训后就业率达94.8%.
如今,山区像老李一样依靠子女外出打工,或子女上了技校后工作致富的人越来越多,扶贫就业已经使山区农民“一人就业,全家小康”。
广东也有外来工的一片天空
据了解,广东目前有1000多万的外来工,面对如此庞大的数字,执政为民不能不关心这个特殊的群体。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十项民心工程”中,就有依法维护外来员工的合法权益。
小王来自江西贫困的老区,目前是广州一家制衣公司的管理人员。他说,现在广东打工环境越来越好,以前每到年底总是为能否拿到工资回家过年而发愁,现在不仅工资问题解决了,而且老板也不敢轻易侵犯工人的权益。省劳动保障厅近年来出台的一系列措施见证了小王描述的种种变化。
2003年,广东认真总结佛山市南海区率先实行的企业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在全省全面推行。劳动部门根据多种形式的支付监控,及时掌握企业工资发放情况,有力地保障了职工的工资权益。
2005年1月19日,《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条例在工资的定义、工资支付办法、预防拖欠工资、违反工资支付规定的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全面规范了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行为。
2006年7月份,经过反复测算,广东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将全省最低工资标准从原来的7类调整为5个档次,广州最高为780元/月,最低的部分县及县级市为450元/月。(深圳市仍按《深圳经济特区最低工资条例》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为810元/月)。这次调整是我省历来提高幅度最大的一次,全省平均增长17.8%,最高增幅达32.6%.调整后大部分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接近或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40%,标准水平目前居全国前列,低收入劳动者的收入水平得到了有效的保障。
在保障工资收入的同时,2005年以来,广东组织实施了“农民工平安计划”,允许尚不具备全部参保条件的农民工先行参加工伤保险。同时,通过建立大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办法,重点解决了农民工住院和特定门诊病种医疗保障问题。积极探索建立适合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办法,在深圳建立了“制度统一好衔接、降低门槛好纳入、实账转移好接收”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
如今,来广东的打工仔都感觉“广东也有自己的一片天空”,正如从四川来的农民工王海明在2006年对国务院农民工工作督察组组长、国家统计局副局长张为民说的那样:“我们觉得无论是机会还是待遇都与本地人没有什么差别,尤其是近几年感到待遇有了明显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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