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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门承担任职资格审核
据悉,东莞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将负责事业单位聘用人才迁户的组织管理工作,人事、公安、社保、科技等部门配合实施。其中,东莞市人事局将负责对人员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等任职资格的审验、东莞市公安部门负责办理入户手续。
符合申报条件者,其所在单位需提交东莞市事业单位人才迁户申请表、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申请人个人简历、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书、个人参保证明、聘用合同等相关材料报东莞市人事局,人事局受理后,对其做出审验,并决定是否签发东莞市事业单位人才入户卡。符合者可凭批复、入户卡到东莞市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为保证申请者可尽快得到答复,东莞人事局承诺将在收到事业单位申请材料的20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事项。如需单位及申请人重新提供证明材料的,自重新提交之日起重新计算办结时限。
迁户者须具备下列五类条件之一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才或具有高级资格的高层管理人才,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
2.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执业资格,并具有中专学历的人才,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大专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
4.拥有专利、发明或专有技术成果并获得国家专利,或在文化、教育、卫生等领域获得省以上有突出贡献专家称号、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年龄在45周岁以下。
5.对具有特殊技能或在全市事业单位受聘超过10年的专业人才,其年龄、学历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两院院士落户东莞享受100万元补贴
《东莞市引进人才暂行规定》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2002年颁布的《东莞市引进国内人才来莞工作的若干规定和《东莞市民营企业引进人才试行办法》同时作废。新《规定》对具有中专或大专学历,且具有特殊专业技能的人才放宽了引进标准,同时还大幅度地提升了引进人才的安居补贴标准,其中两院院士的补贴为100万元,资助方式也由原来的财政30%、单位70%调整为全额由财政支付。
近年来,我市持续加大人才引进、培养力度,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到去年底,全市人才总数达到94.6万人,其中高层次人才占16‰。今年是我市的“人才工作年”,主要目标是:到年底,全市人才总量达到104.6万人,增长10.6%;人才占人口总量的比例将达到13.8%,增加1.3个百分点;高层次人才达到18500人,占人才总量的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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