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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名“东莞市优秀外来员工”受表彰 并可落户东莞
http://www.sun0769.com 2007年05月08日 16:12:52 东莞阳光网

 

    “刘书记,我想和你合个影”

    “刘书记,我想和你合个影。”昨天上午,获得“东莞市优秀外来员工”称号的“轮椅歌手”黄任锋开完维权工作表彰大会后,静静守候在会场门口,当他看到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志庚走出会场时,向前说了这么一句。刘志庚书记听完,微笑着握了握他的手,亲切地站在黄任锋的轮椅边,留下了一张珍贵的合影。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志庚与获得“东莞市优秀外来员工”称号的“轮椅歌手”黄任锋合影留念。

    “这是一张迟来的合影。”事后,黄任锋笑着说。2004年,黄任锋作为一名普通外来员工当选为“CCTV中国最具经济活力城市”东莞的活力城市形象大使,黄任锋说,当时他深深地感受到东莞这座城市对外来员工的包容和尊重,很想和当时任东莞市长的刘志庚合影留念,但颁奖时刘志庚正在国外考察,没有去北京。

    “这一次,我终于如愿以偿了,这张照片对我来说非常珍贵。”黄任锋说,刘书记平易近人,也体现了东莞这个城市对外来员工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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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获得优秀外来员工称号标准:

  必须是工会会员,积极参加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在所在单位连续工作三年以上;在东莞市有合法住所;男性年龄5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40周岁以下;参加东莞社会养老保险满5年以上;身体健康,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无违法犯罪和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有大专学历;已取得省、市劳动厅(局)颁发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拥有专利、发明或技术成果并获得国家专利的;获得省市劳动模范、省市优秀员工、科研成果奖的;参加省市一类技能竞赛前五名获奖者,二类技能前三名者;其他紧缺急需的具有中级职业技能资格的技能人才或具有专业技术与经营管理经验的人才。

  对个别学历、资历等虽不符合上述要求,但在实际生产工作中成绩特别显著者,也可列入评选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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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莞阳光网 编辑:刘鸿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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