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就医指南

    一、看执业许可证

    按规定,医疗机构(包括医院、卫生院、门诊部、诊所、卫生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必须在显眼的地方悬挂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许可证规定了该医疗机构可以开设的诊疗科目和执业地点,医疗机构不得超出规定范围行医和异地行医。

    二、索要票据,保留证据

    病历、处方和发票是病人重要的维权证据。到正规医院就诊,看病有病历,用药有处方,交钱有发票,病历、处方都应该有医师签名,发票上盖有该医疗机构的印章。非法医疗点没有正规发票。

    三、及时举报

    患者发现非法医疗点或遭遇不正当医疗侵害后,要及时向当地省、市、区(县)卫生监督部门举报。

   东莞市卫生部门投诉电话:0769-22625806;计生部门投诉电话:0769-2283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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