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阳光热线 | 城市话题 | 交友 | 房产 | 博客 | 社区
    “我是本科学历(无学位证),在一家大型路桥公司工作,在东莞虎门工作,目前还没有房产,但小孩六岁了,想入东莞的小学入学,但非东莞户口入学十分难。是否需要置房产才可办理入户?”
    “我们在东城购了一套住房,是二手房。我和老公的户口都不在广东,我已经取得了中级职称,但是由于民营企业的申报名额有限,如果想把户口迁过来,该怎么办?”
    以上是东莞阳光网《房产》频道的两个网友留言,当中的内容折射出在东莞生活的1000多万外地人的共同困惑:生活在东莞,户口问题怎么办?
办理地方城镇居民户口
http://www.sun0769.com  2007年05月31日 12:07  东莞阳光网

    (一)办理居民城镇户口,即办理“农转非”,包括因工作、招工、购房(商品房除外)、建房、夫妻投靠、父母投靠子女、子女投靠父母等原因“农转非”的市内户口迁移。

    (二)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报告;

    2、申请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入户人与迁入地村(居)委会签署的承诺书或迁入地村(居)委会意见;
 
    4、随迁配偶的,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5、随迁小孩的,需提供《出生证》或《出生医学证明》及户口簿;

    6、属育龄人员的,需提供经迁入地镇(街道)计生办审核《计划生育证明》;

    7、属工作或招工的,需提供用人单位证明;

    8、属购房(商品房除外)、建房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证明;

    9、属投靠亲属的,需提供被投靠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关系证明。

    (三)申请人持上述有关证件(及A4纸复印件)、证明材料到入户地公安分局户政股(莞城、虎门公安分局辖下派出所)申请,按规定时限逐级审定,迁入莞城、石龙、虎门三镇街的户口迁移由市局核准,最长不超过25个工作日要将结果通知申请人,迁入其他镇街由入户地公安分局核准,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要将结果通知申请人。

 


    审批结果电话查询: 968692266(自动)、96061(人工)。
    东莞市公安局治安巡警支队户政科咨询电话:22480061。

 

来源:东莞阳光网  编辑:陈芳 
© 2007 版权所有:东莞阳光网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南路电视综合大楼 电话:(0769)22481988-752 报料邮箱:news@sun0769.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