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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本科学历(无学位证),在一家大型路桥公司工作,在东莞虎门工作,目前还没有房产,但小孩六岁了,想入东莞的小学入学,但非东莞户口入学十分难。是否需要置房产才可办理入户?”
    “我们在东城购了一套住房,是二手房。我和老公的户口都不在广东,我已经取得了中级职称,但是由于民营企业的申报名额有限,如果想把户口迁过来,该怎么办?”
    以上是东莞阳光网《房产》频道的两个网友留言,当中的内容折射出在东莞生活的1000多万外地人的共同困惑:生活在东莞,户口问题怎么办?
购买商品房入户
http://www.sun0769.com  2007年05月31日 12:06  东莞阳光网

    (一)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来莞投资、购房等人员申办常住户口暂行办法》(东府[2002]80号)有关购房入户的精神,入户者必须系购房者的直系亲属或近亲属。购房面积在80平方米以下(“以下”不含本数,“以上”含本数,下同)且房屋总价在15万元以上、20万以下的可办理两人入户;80平方米以上、120平方米以下或房屋总价在20万以上、25万以下的可办理三人入户;120平方米以上或房屋总价在25万元以上的可办理四人入户。

    (二)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1、购房人申请入户报告;

    2、入户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东莞市房屋交易鉴证证明书》;

    3、随迁家属提供《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结婚证》,未成年子女的《出生证》或《出生医学证明》,未领身份证的需提供公民身份证号码;

    4、入户人与购房人关系证明;

    5、入户人属育龄人员的需提供原户籍地镇级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经入户地镇(街道)计生部门查验过的计划生育证明;

    6、入户人应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证明其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包括参与法轮功活动等)的书面说明。

    7、入户人与迁入地村(居)委会签署的承诺书或迁入地村(居)委会意见。

    (三)申请人持上述有关证件(及A4纸复印件)、证明材料向购房所在地公安分局户政股(莞城、虎门公安分局辖下派出所)申请,按规定时限逐级审定,最长不超过25个工作日要将结果通知申请人。

    (四)经批准同意迁入的,申请人到市公安局治安户政办证厅领取《准迁证》,并持《准迁证》回原户口所在地办理《迁移证》,再凭两证到迁入地公安分局户政股(莞城、虎门公安分局辖下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核发《准迁证》工本费4元、《户口簿》工本费10元。

 

    审批结果电话查询: 968692266(自动)、96061(人工)。
    东莞市公安局治安巡警支队户政科咨询电话:22480061。

来源:东莞阳光网  编辑:陈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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