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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本科学历(无学位证),在一家大型路桥公司工作,在东莞虎门工作,目前还没有房产,但小孩六岁了,想入东莞的小学入学,但非东莞户口入学十分难。是否需要置房产才可办理入户?”
    “我们在东城购了一套住房,是二手房。我和老公的户口都不在广东,我已经取得了中级职称,但是由于民营企业的申报名额有限,如果想把户口迁过来,该怎么办?”
    以上是东莞阳光网《房产》频道的两个网友留言,当中的内容折射出在东莞生活的1000多万外地人的共同困惑:生活在东莞,户口问题怎么办?
企业人才迁户
http://www.sun0769.com  2007年05月31日 12:01  东莞阳光网

    (一)东莞市人民政府《东莞市企业人才迁户暂行规定》(东府〔2006〕83号)规定,企业人才是指在本市重点或大型企业工作的高层管理人才、技能人才和其他有突出表现的人才。迁户是指非东莞户籍人员将户籍从其他地区迁入本市。符合暂行规定的企业人才入户,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迁入的各类企业人才及随迁人员,其户口可迁入稳定居所单独立户或迁入用人单位的集体户,企业人才不能单独立户或所在单位暂不能入户的,可经所在镇(街道)政府批准迁入所在地人才服务站集体户。

    (二)须提供证明材料:

    1、市企业人才迁户审理办公室开具的批复、入户卡;

    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随迁配偶提供《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结婚证》,未成年子女的《户口簿》、《出生证》或《出生医学证明》;

    4、迁入自有住房或投靠亲属的提供《房地产权证》或房屋证明、与房主关系证明;

    5、迁入单位集体户提供单位《户口簿》;

    6、迁入镇(街道)人才服务站集体户提供镇(街道)人才服务站意见。

    (三)申请人持上述有关证件(及A4纸复印件)、证明材料到入户地所在地公安分局户政股(莞城、虎门公安分局辖下派出所)申请,按规定时限逐级审定,最长不超过25个工作日要将结果通知申请人。经批准同意的,申请人凭受理单位签发的《批准入户通知》和有关证件到市公安局治安户政办证厅领取户口准迁证,并持户口准迁证回原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再持两证到申请迁入地公安分局户政股(莞城、虎门公安分局辖下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核发《准迁证》工本费4元、《户口簿》工本费10元。

 

    审批结果电话查询: 968692266(自动)、96061(人工)。
    东莞市公安局治安巡警支队户政科咨询电话:22480061。

来源:东莞阳光网  编辑:陈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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