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阳光热线 | 城市话题 | 交友 | 房产 | 博客 | 社区
    “我是本科学历(无学位证),在一家大型路桥公司工作,在东莞虎门工作,目前还没有房产,但小孩六岁了,想入东莞的小学入学,但非东莞户口入学十分难。是否需要置房产才可办理入户?”
    “我们在东城购了一套住房,是二手房。我和老公的户口都不在广东,我已经取得了中级职称,但是由于民营企业的申报名额有限,如果想把户口迁过来,该怎么办?”
    以上是东莞阳光网《房产》频道的两个网友留言,当中的内容折射出在东莞生活的1000多万外地人的共同困惑:生活在东莞,户口问题怎么办?
入伍注销户口及复员入户
http://www.sun0769.com  2007年05月31日 11:57  东莞阳光网

    (一)应征服现役的公民,在入伍前均应注销户口;原籍在我市的军人因复员、退伍、转业回我市入户,由其原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户政股以及莞城、虎门分局辖下派出所负责办理。

    (二)办理转业、退伍、复员军人入户,应该具备以下资料:

    1、原籍我市的复员、退伍军人落户凭退伍证及市接待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的证明;

    2、转业军人回原籍入户凭以下证明:

    (1)市组织、人事部门的介绍信;

    (2)《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

    (3)《部队干部(士官)转业证》。

    转业军人随迁配偶入户的需提供配偶《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结婚证》,由市局核发《准予迁入证明》。

    (三)异地的复员、退伍军人落户我市凭省、市接待安置退伍军人办公室出具的《入户介绍信》、《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原户口所在地的户口注销证明,有安置单位的凭《广东省东莞市工人介绍信》,经市公安局同意后,到入户地公安分局户政股(莞城、虎门公安分局辖下派出所)办理入户。

 

    东莞市公安局治安巡警支队户政科咨询电话:22480061

来源:东莞阳光网  编辑:陈芳 
© 2007 版权所有:东莞阳光网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南路电视综合大楼 电话:(0769)22481988-752 报料邮箱:news@sun0769.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