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政税务系主任、教授、东莞市特约研究员林江
东莞在20年间积累了对接国际经济规则的丰富经验,造就了门类齐全、规模宏大的产业集群,取得了令人惊羡的巨大经济成就,形成了与“苏南模式”、“温州模式”共同享誉全国的“东莞模式”。
当然,“东莞模式”的崛起有其特殊的历史和地理环境:一是港资企业的大量进入,为东莞引进了先进的企业管理经验和大量的资金;二是东莞经济发展配合了国家当时“两头在外,大进大出”的引进外资,实施出口导向型经济的总体战略;三是在国家的土地政策还没有完全规范化的背景下,农民可以把大量闲置的土地变成厂房出租给外商,赚取远高于农业生产所得水平的租金收入,从而实现了农民脱贫致富。四是东莞酒店业和房地产业等消费型服务业的迅速发展,吸引了更多的外资进入东莞,实现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
东莞未来的发展既充满挑战,更蕴藏着巨大的机会。我认为创新“东莞模式”,实现科学发展有四个方面需要着力:对于“东莞模式”的创新应该紧密结合东莞中长期的发展规划和战略;“东莞模式”创新的主体是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要让民营企业真正成为东莞经济发展的第一推动力;创新“东莞模式”应重新思考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关系;“东莞模式”的创新离不开区域经济发展模式的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