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警小提示】
 

有危难,找警察

 
 

     首先,为避免将110报警服务用于非危难情况,浪费公共资源,广大市民应对110报警服务工作受理范围(下表)有所了解。

 
110报警服务工作受理范围
受理报警的范围 1、刑事案件;
2、治安案(事)件;
3、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
4、自然灾害、治安灾害事故;
5、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
受理求助的范围 1、发生溺水、坠楼、自杀等情况,需公安机关紧急救助的;
2、老人、儿童以及智障人员、精神病患者等人员走失,需要公安机关在一定范围内帮助查找的;
3、公民遇到危难,处于孤立无援状况,需要立即救助的;
4、涉及水、电、气、热等公共设施出现险情,威胁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财产安全和工作、学习、生活秩序,需要公安机关先期紧急处置的;
5、需要公安机关处理的其他紧急危难求助事项。
受理投诉的范围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正在发生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人民警察各项纪律规定,违法违规行使职权,不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不遵守各项执法、服务、组织、管理制度和职业道德的违法违纪行为。

    其次,要正确拨打110报警电话。当110报警服务台所有接警席位都处于接警状态时,110接处警系统会按报警人拨打110电话的先后顺序将报警电话排队处理,并反复播放提示音,提醒报警人不要挂机,保持电话连接。因此,报警人拨打110报警电话,在听到系统提示音时,不要不断挂机重拨,以免被系统将电话重新排队,加到等待处理的报警电话队列末尾,延长接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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