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
关
资
料 |
一手商品房 |
1.《商品房买卖合同》(买方联)原件和复印件。
2.准予贷款通知书。
3.按揭登记申请表(已盖章)。 |
二手商品房 |
1.《房地产权证》(已过户)原件和复印件。
2.《东莞市房地产交易鉴证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
3.准予贷款通知书。 |
建造住房 |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和复印件。
2.准予贷款通知书。
3.《房地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
确权房 |
1.《房地产权证》、《东莞市房地产交易鉴证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
2.准予贷款通知书。 |
大修或翻建住房 |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原件和复印件。
2.准予贷款通知书。
3.《房地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
结婚
证明
材料 |
已婚 |
1. 申请人及其配偶、其他产权共有人身份证。
2. 申请人结婚证、其他产权共有人结婚证或户口本。 |
原
件
与
复
印
件
各
一
份 |
未婚 |
1. 申请人及其其他产权共有人身份证。
2. 申请人户口本、其他产权共有人结婚证或户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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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异 |
1. 申请人及其其他产权共有人身份证。
2. 申请人离婚证、其他产权共有人结婚证或户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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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偶 |
1. 申请人及其其他产权共有人身份证。
2. 申请人结婚证及配偶死亡证明、其他产权共有人结婚证或户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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