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日前发布的数据显示,2006年地级及以上城市(不包括市辖县)地区生产总值超过2000亿元的城市有12个,其中东莞位列第八,排名超过传统强市南京、重庆、沈阳和武汉。

东莞经济发展迅速 张超满 摄
根据国家统计局综合司在9月底公布的数据,党的十六大以来,2006年我国城市总数为661个,其中地级及以上城市287个,比2002年增加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不包括市辖县)年末总人口36764万人,比2002年末增加3840万人,增长11.7%。
其中地级及以上城市(不包括市辖县)地区生产总值超过1000亿元的城市由2002年的12个增加到2006年的30个,其中12个城市超2000亿元,仅广东省就占据四个席位,傲居全国首位。据记者了解,在2006年的年终统计数据中,深圳、广州、佛山、东莞四市的经济总量已占全省GDP总量的63.83%。也就是说,全省将近三分之二的GDP是四市贡献的。
此外,数据显示2006年环渤海、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三大城市群(包括市辖县)地区生产总值78305亿元,占全国GDP总量的37.4%。其中,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地区生产总值39613亿元,珠江三角洲城市群地区生产总值21618亿元,环渤海城市群地区生产总值17074亿元,分别占全国GDP总量的18.9%、10.3%和8.2%。2006年长江三角洲城市群、珠江三角洲城市群和环渤海城市群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包括市辖县)分别为37819元、49093元和32036元,分别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21735元、33009元和15952元。
相关链接
12个城市GDP超2000亿
依次为上海、北京、深圳、广州、天津、佛山、杭州、东莞、南京、重庆、沈阳和武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