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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来盛,男,34岁,籍贯广东新会,1996年来莞工作,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东莞市人民检察院侦查一科科长、检察员。他恪尽职守,秉公执法,从事反贪工作10多年,凭借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灵活运用多种侦查谋略和技巧,成功查办了大量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案件,2000年至2007年,他主办或参办了60多宗案件,总案值约1.39亿元,所办案件数量多、质量高、效果好。他任侦查一科科长期间,从大局出发,充分考虑办案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把检察机关的执法职能与涉案单位的经营管理结合起来,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领导侦查一科两年查结线索46件,立案侦查28件28人,侦查终结28件28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425多万元,不少案件被视为典型案例。他先后7次被东莞市人民检察院评为先进个人,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2006年被广东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十佳侦查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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