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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春华,男,36岁,籍贯江西樟树,1994年来莞工作,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副研究员职称,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研究室主任,东莞市法官协会秘书长。他以精湛的审判方法和娴熟的庭审技巧,高质量、高效率地审理了一大批重大疑难案件。他长期坚持开展审判调研,积极参加全国法院系统论文征集活动,在省法院获奖7次,在最高法院获奖2次。他在法学理论研究上颇有建树,其博士论文《破产救济研究》获中国法学会“全国第一届青年民事诉讼法学优秀科研成果奖”著作类一等奖,先后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其中核心刊物10余篇,出版专著、合著七部,参加国家社科基金等省部级以上课题4个,曾获东莞第一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政府奖)著作类一等奖和广东省2004-2005年度优秀法学成果奖三等奖,连续10年被评为“办案能手”、3次被评为“办案标兵”、记三等功2次,被评为东莞市第七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被聘为西南政法大学硕士生导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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