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省委十届四次会议和市委十二届四次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评选表彰全国道德模范工作的决定》(文明委〔2008〕2号),充分发挥道德模范榜样作用,推动公民道德建设深入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东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东莞市第二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线,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充分依靠和动员群众,不断改进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公民道德建设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为推进经济社会双转型,争当实践科学观排头兵,保持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强大的思想道德保障。
评选范围与标准
东莞道德模范是东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东莞公民在道德领域的崇高荣誉称号。根据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要求和道德建设的实际,东莞道德模范评选表彰设“东莞助人为乐模范”、“东莞见义勇为模范”、“东莞诚实守信模范”、“东莞敬业奉献模范”和“东莞孝老爱亲模范”五个奖项,每个奖项各表彰5人。同时,设东莞道德模范提名奖,每个奖项各表彰5人。
凡在东莞学习、生活、工作满一年以上,不分职业、年龄、性别,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身体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公民,都可列入推荐评选对象。
每个公民只参加道德模范一个奖项的评选,荣获“东莞市十大杰出青年”、“东莞市优秀新莞人”、“东莞市巾帼十杰”、“东莞市杰出(优秀)青年卫士”、“东莞市见义勇为好市民”等称号的市民可参加道德模范评选活动,2007年当选东莞市“海纳百川、厚德务实”城市精神杰出人物的市民,不再参加本届东莞道德模范评选,城市精神杰出人物提名奖获得者可参加本届评选活动。具体条件如下:
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
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特大案件作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
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评选方法
(一)开放式推荐。按照行业主管和属地管理的原则,以镇(街道)推荐和部门推荐为主,鼓励群众推荐、个人自荐。在推荐工作中坚持三个原则:面向基层群众、重在推动工作、做到公平公正。
(二)开放式评审。采取评委会评议和公众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审。评委会评议和公众投票各占40%和60%的权重。公众投票可采取填写选票、网上投票、手机短信投票等多种形式。东莞道德模范候选人的事迹在市直媒体进行不少于10天的集中公示,接受群众评议和社会监督。
(三)开放式宣传。开展“好人东莞”系列宣传活动、组织道德模范道德感言撰写和宣传活动、举办颁奖大会、开展道德模范学习宣传活动等,广泛宣传道德模范的感人事迹、先进思想和崇高精神,在全社会形成学习道德模范、关爱道德模范、敬重道德模范、争当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
组织机构
(一)东莞市第二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由东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主办;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综治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东莞日报社、东莞广播电视台、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文联承办;
(二)成立东莞市第二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组委会,总体负责本次评选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候选人的推荐评审工作,组委会成员包括承办单位,以及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人事局、市教育局、市计生局、市劳动局、市司法局、市科技局、市环保局、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民政局共25个单位。
参评事项
全市群众和部队官兵可通过网络、信函等方式,向所在镇(街道)、系统自荐和推荐人选,也可直接向市活动组委会自荐和推荐人选。具体如下:
(一)填写好《东莞市第二届道德模范推荐评审表》(见附件)。
(二)收集整理好候选道德模范有关材料。
1、500字左右的简介;
2、3000字左右的详细事迹;
3、1张候选道德模范的大一寸证件照——照片为jpg格式,并注明××类别、××人名;
4、一句概括候选道德模范的精彩话语——此话语应注意与候选人入选的类别联系起来,重点体现候选人的先进事迹和高尚品格,如:用“谎言”延续妻子生命的好丈夫;
5、5-10张反映候选道德模范事迹的生活照或风采照(照片为jpg格式,注明××类别、××人名、××事迹等)。
(三)以上所有材料要求纸质版一份,并收集整理电子版本,于2009年5月10日前送东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赖昆鹏 邓姗姗
联系电话:22836562 22836563 传真:22836569
地址:南城鸿福路99号市行政办事中心10楼66号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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