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生对象 |
提供材料 |
| 第(2)项 |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含有户号和地址的一页,学生本人的一页,用A4纸)
2.
学生现就读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学校盖章) |
| 第(3)项 |
1.《特聘人才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2.能证明特聘人才与学生亲子关系的证明材料(如户口本或出生证)及复印件
3.特聘人才的单位证明(列明单位名称、地址、任职时间及职务等)
4.如学生在莞城外小学就读的,还需提供学生现就读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学校盖章)
|
| 第(4)项 |
1.
《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
能证明持《居住证》人员与学生亲子关系的证明材料(如户口本或出生证)及复印件
3.
持《居住证》人员的单位证明(列明单位名称、地址、任职时间及职务等)
4.
如学生在莞城外小学就读的,还需提供学生现就读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学校盖章) |
第(5)项
第(6)项 |
1.市台湾事务局出具的《东莞市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或市外事局出具的《东莞市华侨华人子女入学证明》
2.
如学生在莞城外小学就读的,还需提供学生现就读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学校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