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阳光网讯 随着东莞房价的持续走高,如何解决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成为市民关注的焦点,也成为本届政协会议上政协委员们提案的热点。市政协委员何思模、陈丽华就分别提交了《关于加大东莞市廉租住房建设力度的提案》和《关于建设廉租房采用购买市区旧房方式的建议》,对廉租房建设的统筹规划、资金来源、选址等问题提出了建议。
 南城亨美新莞人廉租公寓
建立专门的统筹管理机构
何思模表示,虽然目前东莞的廉租房建设已经开展起来,但至今东莞尚无专门机构负责廉租房建设的统筹工作。东莞虽然有专项的廉租房建设规划方案,但因为东莞全市关于廉租房建设的规划方案早于国家的政策出台,很多地方需与国家新政策不一致,比如国家规定的廉租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但东莞先前编制的方案中却有40、60和80平方米三种户型。
因此,他建议东莞建立由市政府统筹的廉租房建设专门机构,其他涉及的各职能部门要指定专人专职配合,统筹机构负责制定并执行落实东莞市新的未来3-5年内廉租房规划建设和管理,同时进一步完善东莞市廉租房管理制度,使之达到合理规划、科学管理、满足需求的目标。
拓展廉租房建设资金融资渠道
目前已公开的南城、风岗和石排等地约30余万平方米的廉租房所需资金都是由市镇两级财政独自承担的。何思模提出,相比财政部刚出台的《规范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八个方面中提到:廉租房建设资金来源中包括: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扣除计提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全部余额,东莞的廉租房建设资金明显比较单一。目前东莞市有超过10000万的人口,其中有800多万为在莞务工的新莞人,再加上东莞市户籍人群中的低收入人群,对租用廉租房和购买经济适用房的需求都非常之大,仅依靠市镇财政投入是远远不够的。
何思模建议,可通过减免部分租金税收等方式提供一些优惠,由政府或民间资本进行廉租房地产开发,或收购一些尾房、闲置房改造成出租房,委托专业租赁公司进行经营和管理,以达到廉租房持续、稳健经营的目的。同时,廉租房作为一种公共福利产品,具有很强的稳定性,较符合资产证券化的特点。可以将廉租房开发贷款证券化,从而达到拓宽廉租房融资渠道的目的。还可采取“房地产委托租赁”和“廉租房开发贷款证券化”等融资方式,进一步拓展廉租房建设资金来源渠道。
购买市区居民旧房改造廉租房
政协委员陈丽华在提案中指出,目前建设廉租房选择新建或者改建的方式,地点集中,几千户甚至上万户同住一个区,选择的地方一般比较偏远,这样有2点不合理。一是同一个区都是廉租房,居住的人一般都是低收入人士,容易造成区域边缘化,甚至产生区域歧视,就像香港的天水围,由于主要以低收入家庭居住的公屋为主,长期以来累积了很多社会问题,被称为“悲情城市”。二是选择的地方偏远,交通不方便,周边的生活配套不完善,如果要完善交通和基础设施,将大大提高建设的成本。
陈丽华建议,采用购买市区,特别是成熟旧市区的闲置、空置商品房作为廉租房。这样既可以消化市区的空置房地产,也可以让租客与其他居民在同一区域生活,融入大社区。旧市区的生活配套比较成熟,房价还很便宜。同时廉租房应避免大面积大区域集中布局,应合理和其他生活区融合,营造和谐大环境。这样也可以共享生活配套设施,节省建设费用。政府还可以考虑购买闲置旧房翻新,也可以与房地产开发商协议在房地产项目中建设部分合适的廉租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