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0月,我市南城某楼盘开发商在未征得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原规划的下沉式露天体育公园改建为10米高的会所,破坏了楼盘原有景观,引起了业主的强烈反对。业主们多次与开发商协商,要求其立即停工,按原规划修建体育公园,但开发商非但不理会,反而变本加厉,连续夜以继日地进行抢建。
无奈之下,小区40多户业主联名投诉至市消委会。经调查,此楼盘模型显示体育公园是属下沉式的,不露出地面,且开发商将公园改建为10米高会所是未报建审批的,即该建筑属违规建筑,且侵害了业主的知情权。
在市消委会的指导下,业主们搜集开发商违约和违规的相关证据,向规划建设部门反映,同时有理有据地与开发商展开协商,提出和解。在事实和法律面前,开发商不得不承认自身过错,停止违建,承诺按原规划方案进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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