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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开发商擅自变更楼盘规划 业主齐心依法阻止违建
2006年10月,我市南城某楼盘开发商在未征得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原规划的下沉式露天体育公园改建为10米高的会所,破坏了楼盘原有景观,引起了业主的强烈反对。业主们多次与开发商协商,要求其立即停工,按原规划修建体育公园,但开发商非但不理会,反而变本加厉,连续夜以继日地进行抢建。无奈之下,小区40多户业主联名投诉至市消委会。
经调查,此楼盘模型显示体育公园是属下沉式的,不露出地面,且开发商将公园改建为10米高会所是未报建审批的,即该建筑属违规建筑,且侵害了业主的知情权。在市消委会的指导下,业主们搜集开发商违约和违规的相关证据,向规划建设部门反映,同时有理有据地与开发商展开协商,提出和解。在事实和法律面前,开发商不得不承认自身过错,停止违建,承诺按原规划方案进行建设。
案例四:车载GPS防盗失灵 导致车辆被盗 服务公司违约拒赔
去年8月,刘先生花了3700元,为新车安装了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GPS汽车防盗系统。《服务协议》明确系统提供定位查询、车辆控制、主动求助、报警通知等服务,并承诺,若因防盗系统本身质量问题造成车辆损失的,赔偿车辆出险时实际价值的20%或10万元以下。10月5日,刘先生在商场购物30分钟后,发现汽车被盗了,服务中心不仅没有任何报警通知,且刘先生发现被盗后立即多次要求车辆定位、断油,答复却是“无法定位”。事后,公司竟以“GPS信号因外因被屏蔽了,导致系统失灵,非产品本身质量问题”为由拒绝赔偿。
市消委会认为,按协议约定显示,“定位、断油和报警”属于该GPS系统的基本功能,却未在刘先生车辆被盗过程中发挥任何作用,不能排除产品质量问题责任,应按约定予以赔偿。然而,该公司始终以“信号被屏蔽属外因引致”和“GPS系统仅相当电子防盗锁,不能保证100%安全”的藉口,拒绝赔偿和消委会的调解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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