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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铁道部宣布今年开始春运期间火车票不再涨价,到发改委、交通部等联合发文禁止公路运输春运期间涨价,一个连锁性的制度安排基本可以让我们得出结论:春运票价“止涨”的确跟郝劲松上书铁道部长没有直接联系。此次一系列的制度安排,背后肯定有比部长更高层次的国家领导人在过问,其中有比垄断集团让利本身更为宏大的视野。这样一个良好结果的到来,虽然跟许多人期待中的通过司法的力量来达到目的尚有差距,但很显然,它仍然是公民们长久以来持续“非议”、上诉和公开上书的结果。
20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公益诉讼、公民上书、时评表达掀开了新时期公民表达的序幕,一大批热血之士和知识分子投身其中,成为延续至今,且仍将长久延续的时代风景。虽然在公益诉讼方面屡败屡战,但在公民上书方面却屡有斩获。比如法学界上书和收容遣送制度的废除;比如今天的春运票价不上浮。等等。虽然从理论上说,这不是一个理想的结果,理想的结果,是公民可以直接启动司法的力量制衡行政权力。但从实证的角度来分析,在一个行政权长期大于立法权、司法权的转型社会,通过公民的公开表达,直接促进行政权力的自我改善,从而逐步达致“善政”,似乎又是一个几乎是必然的结果。能达到这一步,我以为仍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与一些法学界人士和一些理想主义者不同,我不认为它意味着法治的倒退,因为那种理想的结局,至少在新中国建立以后的半个多世纪里并没有出现过。而今天的进步,已经殊为不易。
首先,从“上诉”到“上书”,表面上是从向一个体制叫板转而向具体的精英人物吁求,但它的同时,也可以说是在通过公民表达向社会精英“施压”。从要求无法具像化的整个制度为社会担责,到要求社会精英个体具体的责任和道义担当,本身就是社会进步的一个表现。转型社会意味着很多层面上的制度变革,而制度变革的责任义不容辞地落在了少数社会精英的头上。而不论是在个案公正,还是在更宏观的制度推动上,社会精英们往往拥有巨大的“自由裁量权”。向左,还是向右,往往取决于利益群体的表达哪一方更充分。只有民间的充分表达,才会使决策更趋向于民主和公正。也只有那些真正符合广大民众要求的“上书”,才会引起媒体的广泛报道。因此,我们可以说凡是影响力巨大的“上书”事件,都是广泛的民意表达。这本身亦是一个民主的过程。这与当年关起门来、未经民意筛选的“公车上书”有着本质的不同。
其次,上诉也好,非议也好,公开上书也好,这样一种公民表达,已经是再也无法倒退的社会潮流。一方面,它是公民的自由和权利,是最基本的人权,被互联网、手机、卫星电视等等现代科技插上飞翔的翅膀;另一方面,诚如英国诺丁汉大学中国研究所教授、研究主任郑永年先生所言,信息是现代国家权力的最为重要的资源,更是中央政府权力的资源。在现代社会,任何政府都是根据信息来决策,根据信息来实施决策。对中国这样的大国尤其如此。中国政治系统复杂,地方政府具有很大的权力,其行为往往超出中央政府的控制范围之外。在没有媒体开放的情况下,地方政府总能欺上瞒下。内部制约和制衡机制的建设固然重要,但内部机制容易被官员所操纵,只有向社会开放的制衡才不易被操纵。
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上诉也好,非议也好,上书也好,公民表达的道路将会越来越宽广。这是国家权力完整和公民权利保障的共同要求。
很多人担心,一切出自行政权力的自我裁量,并不是一个可以预期的结果,今天他可以自由地向左,明天他也可以无所畏惧自由地向右。非也!一切自由都是在尊重他人权利和自由的基础上。行政权力的自由裁量也是如此。从收容遣送制度的废除,到春运价格上浮制度的废除,甚至于今天的油价随国际市场下调,其中的变化之快,超出许多人的想象。这个力量,正是公民充分表达的结果。虽然我们不能准确预知变革的具体时刻,但我们仍然可以确信:只要勇于表达,善于表达,持之以恒,水滴石穿。今天我们可以获得个案的公正,明天未必不能促进制度的大变革大进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