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什么设立大中专毕业生企业岗位津贴?
为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企业就业,并不断提高技能和管理素质,设立大中专毕业生企业岗位津贴。
二、企业岗位津贴对象及标准?
(1)2005年及以后毕业的东莞户籍(指入学前户籍已在东莞市并毕业后回莞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含各类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等取得学历证书的大中专毕业生),在生产性或服务业企业持续工作满一年,且目前仍在企业工作的,给予企业岗位津贴;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津贴2000元,连续津贴两年。(注:在企业持续工作满一年后,可申领一次,在企业持续工作满两年后,可再申领一次;也可在企业连续工作满两年后一次性申领两年的津贴。)
(2)对1999-2004年期间毕业的东莞户籍(同上)大中专毕业生(同上),在生产性或服务业企业持续工作满一年,且目前仍在企业工作的,一次性给予2000元岗位津贴。
三、申领津贴需准备哪些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
(2)申请人大中专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
(3)申请人与企业签订的经劳动部门鉴证过的劳动合同(在不同企业工作的要提交相关劳动合同);
(4)申请人在银行开设的个人账户复印件;
(5)成教类大中专毕业生携带学历证书的正副本,中专生还须携带学籍档案,到市人才服务中心进行学历证书验证,并取得验证证明。
四、如何申领津贴?
申请人向企业所在地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填写并提交《东莞市大中专毕业生企业岗位津贴申请表》及以上所列材料;经核准的,由市就业资金管理部门将津贴发放到申请人提供的个人银行账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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