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岗位援助服务帮您30天内实现就业

    一、什么是就业岗位援助服务?

    岗位援助服务是指市、镇两级就业服务中心、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各村(社区)劳动服务站(以下简称服务机构)承诺在30个工作日内,帮助对工作岗位不挑不拣、服从推荐的服务对象实现就业。

    二、哪些人可以享受岗位援助服务?

    岗位援助服务对象是本市户籍的就业困难人员,包括:(1)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2)“4050”(即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城乡登记失业人员;(3)享受城市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城乡登记失业人员;(4)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且具有劳动能力的 “零就业家庭”成员。

    三、哪些机构提供岗位援助服务?

    市、镇(街道)两级就业服务中心、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各村(社区)劳动服务站。

    四、就业岗位援助服务有哪些服务程序?

    (1)基本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自愿到服务机构登记,或由服务机构根据服务对象要求进行分类登记,逐人建档;

    (2)职业指导:服务机构了解服务对象的工作能力、求职意向等就业相关情况,并根据服务对象的具体情况对其进行职业指导;

    (3)推荐就业:服务机构将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就业岗位和村(社区)就业岗位优先安置服务对象。同时,服务机构通过市、镇两级就业服务平台和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收集适合服务对象就业的岗位信息,及时推荐服务对象到用人单位面试,并在3个工作日内对面试情况进行跟踪。对非因服务对象挑拣工作岗位、不服从推荐等个人因素导致推荐失败的,服务机构应继续推荐,直到服务对象成功就业。

[编辑:刘鸿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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