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什么要设立推荐就业服务补贴?
为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多渠道多形式延伸公共就业服务,鼓励职业介绍服务机构积极向户籍劳动力提供推荐就业服务,特设立推荐就业服务补贴。
二、推荐就业服务补贴对象
经市劳动部门核准并备案的职业介绍服务机构、就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村(社区)劳动服务站(以下简称为服务机构)。
三、推荐就业服务补贴的标准是多少?
服务机构免费推荐本市户籍城乡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并促使企业与劳动者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按200元/人的标准给予服务机构推荐就业补贴。
四、申领推荐补贴须提交哪些材料?
(1)就业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簿的复印件;
(2)用人单位与就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
(3)公共就业服务介绍信存根;
(4)服务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复印件。
五、如何申领推荐就业服务补贴?
(1)服务机构向所在地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提交上述所列材料;
(2)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核查完毕并加具意见报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审核;
(3)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经核准的,由市就业资金管理部门拨发补贴到服务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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