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屋管理八道金牌
深圳市委、市政府文件:
《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出租屋管理服务的意见》
深圳市维稳及综治办文件:
《社区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规范》、《深圳市出租屋案件责任倒查实施办法》、《深圳市暂住人口信息申报登记管理办法》、《深圳出租屋综合管理信息通报及反馈实施办法》、《深圳市出租屋综合管理工作检查考评办法》、《关于全面推行五种出租屋管理模式的通知》
深圳维稳及综治办与公安局共同下发的文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协调切实搞好出租屋和暂住人口管理工作的通知》
据了解,深圳现有总人口约1200万,其中非户籍人口1000余万,房屋租赁总面积达到2亿平方米。由于出租屋和外来人口众多,给社会治安和城市管理带来极大压力,近年来,全市每年发生的刑事案件相当于内地的一个省,在抓获的犯罪嫌疑人中,非深圳户籍的人员占98%以上,直接发生在出租屋的刑事案件,约占全部刑事案件的1/3。面对严峻的治安形势,深圳市委书记李鸿忠曾指出“搞好了出租屋管理,社会治安和流动人口就管好了一半”。
明确出租屋实行分类管理
“八道金牌”明确要求必须实行出租屋分类管理。根据各类出租屋的硬件条件、业主守法纳管意识和实际管理情况,对出租屋分别作出甲、乙、丙等级认定,突出重点分类管理。对硬件设施完善、环境整洁、无消防安全和治安隐患,业主自觉纳管、诚信经营,没有发生过治安和刑事案件的甲类出租屋,以提供服务为主,由业主负责人口登记工作;对硬件设施较好、无明显消防安全和治安隐患,近期未发生过治安和刑事案件的乙类出租屋,实行管理与服务相结合,明确专人登记管理,防止出现漏管现象;对硬件设施不完善,存在治安、消防安全隐患,业主规避管理,近期发生过治安或刑事案件的丙类出租屋,作为治安管理的重点,倾斜力量,完善措施,定点包干,加强跟踪管理。社区民警和出租屋管理员要定期上门检查,督促进行整改,必要时可责令其停租。
纳入年度考核“一票否决”
2006年,深圳将全面推行“旅业式”、“物业式”、“单位自管式”、“散居包片式”、“院区围合式”五种出租屋管理模式。据深圳市政法委有关人士强调,要通过实行出租屋五种管理模式,准确掌握暂住人口的动态,做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防止出现漏登、漏管现象。务必把管理触角延伸到每一个社区,每一间出租屋。深圳市维稳及综治办争取用一年时间推广到全市所有出租屋,并统一组织检查验收,把出租屋管理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年度目标进行考核,严格执行“一票否决权”制度。据介绍,各级党委、政府是出租屋管理工作的直接领导者、组织者和落实者,对出租屋管理工作负总责,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要具体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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