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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新莞人可入户东莞
http://www.sun0769.com   2008-06-19 15:26:22   东莞阳光网

    

雷志勇等7名新莞人因在鱼塘救起5名溺水儿童获得见义勇为奖

    《关于准予被评为“东莞市见义勇为好市民”的新莞人入户的实施意见》16日发布
    1997年——2007年“东莞市见义勇为好市民”也纳入入户范围
    今后每年评选名额初定为30名,入户将统一登记为城镇居民户口
    入户办理设定受理时限为6个月

    东莞阳光网讯(记者:韩利)见义勇为新莞人入户东莞终于有“章”可循了——6月16日,东莞市《关于准予被评为“东莞市见义勇为好市民”的新莞人入户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发布。

    《意见》规定,今后每年被东莞市委、市政府或市综治委评为“东莞市见义勇为好市民”的新莞人均可入户东莞,并统一登记为城镇居民户口。这也意味着,见义勇为新莞人入户东莞进入正式实施阶段。

    近10年见义勇为新莞人均可入户

    此前,东莞市委书记刘志庚曾表示,见义勇为的新莞人可入户东莞。而随着《关于准予被评为“东莞市见义勇为好市民”的新莞人入户的实施意见》16日的正式发布,见义勇为新莞人入户终于有“章”可循,进入实施阶段。

    据介绍,今年4月21日,在市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讨论决定,被市综治委评为“东莞市见义勇为好市民”的新莞人准予入户东莞。

    根据《意见》,准予入户对象为今后每年被市委、市政府或市综治委评为“东莞市见义勇为好市民”的新莞人。而此前的1997年至2007年10年间被评为“东莞市见义勇为好市民”的新莞人也被纳入了准予入户的范围。

    相关部门对此表示,通过准予“东莞市见义勇为好市民”中的新莞人入户东莞,可进一步激励见义勇为,保障见义勇为好市民权益,弘扬社会正气,匡扶社会正义,在全社会营造支持鼓励见义勇为的良好氛围,促进平安和谐东莞建设,培育和提升东莞的现代城市人文精神。

    记者从《意见》中获悉,由于被评为“东莞市见义勇为好市民”的新莞人见义勇为牺牲人员家属已享受了相关抚恤,因此不纳入准予入户东莞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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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莞阳光网 编辑:韩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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