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一:
申请提前报废手续的办法

    凡需要办理本地摩托车提前报废手续的市民,需携带以下物件到摩托车注册登记时所属镇(街)的“摩托车提前报废或迁出补偿办公室”办理:

    1、具有有效机动车号牌的摩托车。

    2、车主身份证明。私人车主应提供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车主提供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机动车登记证书(如遗失,由车主出具遗失证明)和行驶证原件。

    4、车主银行账户复印件。如车主与机动车登记人不一致,还需附上机动车登记人或者机动车登记人所在村、社区居委会出具的证明,也可以提供一名东莞籍人员的担保证明。

    办理摩托车迁出手续的办法

    凡需要办理本地摩托车迁出手续的市民,携带以下资料到市车管所2楼业务大厅(地址:东莞市莞龙大道下桥路段268号)办理:

    1、车辆转让申请。

    2、车主身份证明。私人车主应提供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车主提供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机动车登记证书(如遗失,由车主出具遗失证明)和行驶证原件。

    4、迁出车辆标准相片2张。

    5 、车主银行账户复印件。如车主与机动车登记人不一致,还需附上机动车登记人或者机动车登记人所在村、社区居委会出具的证明,也可以提供一名东莞籍人员的担保证明。

    具体业务办理指引可在各镇(街补偿办索取,也可登陆市财政局网站http://czJ.dg.gov.cn)下载。

来源:东莞市治摩办 编辑:麦真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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