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一:
强制报废与有偿回收并举

     东莞还将通过强制报废和有偿回收摩托车来减少东莞市本地摩托车的保有量。据了解,该市历年来共登记入户摩托车79.7万辆,截至今年8月底到达强制报废期(13年)的摩托车累计达16.5万辆,其中市区约3.5万辆,但是目前全市已办理报废的不到2000辆,超期未上缴报废的摩托车累计达16.3万辆,约有15万辆报废摩托车还在路面行驶。对这类摩托车,有关部门将收缴强制报废。

    具体措施包括对符合强制报废和回收条件的摩托车加大路面查扣力度。同时由交警支队提供逾期未报废的车辆资料,各镇街组织各村、社区逐户上门劝缴。为鼓励摩托车减量,对2007年12月31日前主动将摩托车报废、提前报废或迁出的,可以不予追缴历年欠缴的规费和罚款。

    公安局、环保局、技术监督局也将通过严格定期检验把关,促使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和环保排放标准的摩托车提前报废,既有利于交通安全,也有利于环境保护,还能达到减少摩托车存量的效果。

    同时,东莞还将有偿回收达到使用年限的摩托车,并鼓励未满使用年限的摩托车提前报废或迁出东莞。

来源:东莞市治摩办 编辑:麦真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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