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将从9月1日起禁止摩托车搭客,届时将由东莞市交通局牵头,组织全市各镇区开展全天候、全覆盖的打击摩托车载客营运专项行动,对载客营运的摩托车一律扣留车辆,并依法从重处罚。
市“治摩办”副主任卢伟琪表示,《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规定,禁止使用摩托车在大城市市区内经营旅客运输,同时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向交通部门提出开业申请,营业性道路旅客运输的车辆必须向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领取道路运输证,但东莞目前的“摩的”均未经交通部门批准,也未领取运输证,因此使用摩托车从事载客营运,属于非法营运行为。
来源:东莞市治摩办 编辑:麦真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