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莞工作的罗先生,打算将自己的摩托车迁到湖北交给好友继续使用,于是他特意去到市车管所了解各项迁出手续。
工作人员向他详细介绍了办理摩托车迁出所需要准备的资料和相关补偿政策。罗先生表示非常满意:“我的同事想要这部车,迁出又有钱补偿,当然迁出好。”
据市车管所的工作人员介绍,自《公告》出台以来,到车管所咨询、办理摩托车迁出手续的市民日益增多。
机动车档案管理股民警表示,从18日到现在已经有20位车主成功办理了迁出程序。
另外,车管所在原有的基础上增设了一个窗口,为车主优先办理迁出手续。不过,不少人对迁出所需的手续还是不甚了解。有市民就表示对照相、证件、年审等问题还不是很清楚。
对此,机动车档案管理股民警向记者介绍了摩托车迁出的基本程序:“首先要咨询迁出摩托车的城市,是否禁止摩托车上牌。第二个摩托车是要在年审期内才可以办理迁出,如果没有年审的,要先到各个镇的检测站进行机动车检测。经检验合格之后,带强制保险单到车管所年审,才可以办理摩托车迁出。”
另外,市民要办理摩托车迁出还需要提供买卖摩托车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两份,车身相片两张,清晰的发动机和车驾拓印两份,《机动车登记证书》以及所属地公安分局开出的《公安局刑侦验车通知书》。带齐这些手续,便可到市车管所二楼的档案室进行摩托车迁出办理。(记者:王悦 郑锐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