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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辆迁出摩托轻松办完手续
    昨日,我市今年“治摩”以来首部本地摩托车迁往外地的相关手续办完,来自江门鹤山的黄晓毅小姐仅在一天之内就办好过户手续,正式成为该车的新主人。

黄小姐正在办理摩托车过户手续

    黄小姐告诉记者,这辆号牌为粤S16Y79的摩托车原车主是中堂镇的袁小姐,袁小姐是她的亲戚。该车于2003年4月在我市车管所入户,按照规定,该车使用年限为10年。前不久,黄小姐在得知我市今年将全面治理本地摩托车时,希望亲戚袁小姐能将这辆摩托车过户给她,迁往江门市继续使用。征得袁小姐同意后,昨日上午,双方带齐有效证件来到东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办理相关手续。当日下午,袁小姐即从车管所工作人员手中拿到了一份完整的摩托车迁出档案,现在黄小姐只需回到江门市,在当地车管所递交档案后,立刻就可以使用这辆摩托车。

    车管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车主想将本地摩托车迁往外地继续使用,那么首先要了解接收城市是否允许摩托车上路行驶(部分城市,如广州、深圳等地已经“禁摩”,这些城市的车管所不会接收迁入的摩托车档案)。如果该城市可以接收,那么我市车管所会在3个工作日之内为车主办理好相关手续,新车主将这些档案递交到接收城市的车管所即可正式使用这辆摩托车。在办理手续的同时,原车主可从我市车管所领到一份证明文件,凭此证明文件可到所属镇街的补偿办领取补偿款。(记者 朱杰 通讯员 曹文通)

来源:东莞日报 编辑:麦真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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