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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治摩《方案》于6月25日经东莞市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审议正式通过;该次会议纪要未曾出台,本月4日,市治摩办正式向媒体公布了本地摩托车禁止通行的时段和路段,掀开了东莞治摩历史上的新一页。
“治摩方案”历时半年,几易数稿,多方征集意见。治摩办副主任、交警支队长卢伟琪就“治摩一令”接受媒体专访,细说禁摩令出台的前后故事。
治本地摩困难更多
记者:自东莞去年成功治理外地摩托车以来,如何整治本地摩托车,一直是市民和业界关注的热点,“整治方案”的出台是否来之不易?
卢伟琪:去年9月开展整治异地摩托车后,成效显著,东莞全市社会治安明显好转,交通事故大幅下降。截止至今年5月,全市飞车抢夺和盗窃摩托车案件同比分别下降38%和74%,“涉摩”交通事故同比下降55%,所造成的死亡和受伤人数分别下降64%和59%。
进入2007年,“治摩”的工作重心由整治异地摩托车逐步转向整治本地摩托车。相对于整治异地摩托车而言,整治本地摩托车意义更大,压力更重,困难更多,也更加复杂,是对东莞各级党委、政府执政能力的一次重大考验。整治工作如何开展,相关方案何时出台,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广大群众拭目以待。因此,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列入了市委、市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
整治方案的出台,是东莞“治摩办”、市人大法工委、市委政研室历时半年深入调研、刘志庚书记亲自主持召开多次干部、群众研讨座谈会的基础上形成的,是市委、市政府深入调研、深思熟虑、发扬民主、科学决策的结果。
修改方案数易其稿
记者:整治本地摩托车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牵动千家万户,工作复杂程度也很高。方案制定的背后,有着怎样的故事?
卢伟琪:方案出台确实来之不易,可以用“心系民生、深入调研”这八个字来概括。
“治摩”不仅仅体现在路面和治安上,也是东莞事关经济社会双转型、事关城市发展升级、事关投资和生活环境、事关老百姓切身利益的一项重要工作。心系民生,是东莞市委、市政府“治摩”的最初出发点和最终落脚点。
“治摩”伊始,市委书记刘志庚提出,必须以人为本、依法整治,确立了整个“治摩”工作的方略。今年3月,市“治摩办”对整治本地摩托车开展了深入细致的调研,撰写了《对2007年“治摩”工作的思考和建议》,提出了治摩的初步设想,并在镇街征求意见,还到广州进行学习考察。5月份,市人大法工委、市委政研室也开展了专题调研,共同为制订《方案》夯实了基础。
五六月期间,刘志庚亲自主持召开了三次研讨座谈会,与各镇街、各相关部门、各界群众代表直接交流治摩,在深入体察民情、广泛倾听民声、充分集中民智的基础上,刘志庚书记提出,整治本地摩托车工作必须坚定不移、实事求是、以人为本,把准整治的切入点,兼顾各方利益,完善配套措施,制订切实可行的方案。
“整治方案”反复修改,数易其稿。7月初,《方案》经市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审议一致通过。
方案体现了人性化
记者:作为身处“治摩”当中的负责人之一,面对治摩,你有什么感想?
卢伟琪:治摩并不单是交警部门的事情,治摩将所有相关部门紧密联系在了一起,去年东莞治摩的成功就是部门联动的体现。
同时,无论是去年的治理外地摩托车,还是今年治理本地摩托车,都无一例外的体现了东莞治摩的“人性化”。去年的治摩,东莞成为全省治摩的典范,今年的治摩,《方案》实事求是,充分考虑了东莞的实际,采取了分区域、分时段限制通行,分阶段实施的做法。各项工作部署既有全市的通盘考虑,又结合各镇街实际。
同时,《方案》把解决群众出行需求和“摩的”司机转型就业等工作摆到了突出的位置,配套出台了《东莞市摩托车提前报废或迁出补偿工作方案》和《摩托车载客营运人员转型就业资助补贴办法》,开展“摩的”司机“就业新起点帮扶行动”,既确保了“治摩”工作能深入开展,又兼顾了群众的现实利益,将“治摩”对群众生活的影响降到最低,体现了以人为本、人性“治摩”的理念。
总而言之,“治摩”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需要统筹兼顾,配套实施。为保障“治摩”工作顺利开展,《方案》还就整治销售源头、发展公共交通、增设自行车专用道、同步治理电动自行车等工作做了系统的部署,建立了齐抓共管、综合整治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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