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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主补贴”是一种“帕累托改进”

    东莞市摩托车提前报废或迁出补偿及奖励标准正式出台。其中,持我市有效行驶证并且未达到10年使用期限的摩托车提前报废,车主将可获得至少1440 元的补偿。对靠搭客谋生的“摩的”司机给予一次性5000元的转型就业资助补贴。

    不可否认,相对于去年禁止非“粤S”摩扦车上路,今年对“粤S”摩托车的治理将花费政府更多资源与精力。因此在“治摩”过程中,我们所注重的,不仅是如何将其作为一个“问题”来摆平理顺,而是放置在“大交通发展”政策面上的整体审视和取舍判断。之前,对于“治摩”和缓解交通拥堵政策之间的关联性,“治摩”和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政策规划设计之间的关系,对于替代交通工具—— 公交优先发展的步伐加快,政府已经有了相应的通盘考虑。

    值得颂扬的是,在政策的具体实施上,为了让今年的“治摩”大计贯彻落实,政府很好地处理了一个至为敏感的问题,即“摩的”司机的生存权保障问题。摩托车是一部分“摩的”司机赖以维生的工具,没有了摩托车,这些人怎么生活,怎么维持基本的生存,就成为政府必须面对的问题。

    东莞市先后多次召开专门针对“摩的”司机择业上岗的招聘会,并通过职业补贴、奖励机制以及税收优惠政策等措施,部分缓解了“摩的”司机就业的后顾之忧。而此次出台摩托车提前报废或迁出补偿及奖励标准,所体现出的行政智慧,所推行的灵活的现代型管制方式,体现的正是“帕累托改进”—— 以意大利古典经济学家帕累托命名的“帕累托改进”,意思是如果改革让大多数人受益,同时又提供了利益补偿机制,让少数先前的利益受损者不成为“完全的输家”,从而达到人人分享改革蛋糕的结局,就是“帕累托改进”。

    政府对摩托车主的补偿至少1440元,对“摩的”司机一次性补贴5000元,使得利益补偿机制开始发挥作用,“摩的”司机感受到政策蕴涵的人文关怀,主动配合“治摩”进程的积极性提高。而随着“治摩”政策的顺利实施,又会推动东莞交通格局优化、资源配置更合理,从而让全体市民顺畅出行。因此,从更宏观的角度考量,在中国社会结构转型的大背景下,社会阶层日益分化,必须建立一种妥善应对处理各种利益纠葛的机制。在此背景下,利益补偿、奖励机制以及政策扶持等“治摩”手段,应当成为一种应加以倡导的行政模式,这样会使得制度安排更具有可接受性,使得公共政策更有可能践行到实处。

来源:东莞日报 编辑:麦真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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