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天星斗、不见月亮”,“外源型经济一枝独秀、内源型经济名不见经传”,5年前,媒体对东莞民营经济的一系列评价至今让人津津乐道。
面对现实,东莞决策层并没有回避。“如何让外资经济与民营经济比翼双飞,市委市政府的决心很大、动作很快。”东莞市委党校一位教授如是说。
2001年10月,东莞就扔出了一个“重磅炸弹”——一份被誉为东莞民营经济发展纲领的文件出台了。
这份文件是《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旧48条”),它从经营领域、人才引进、进出口等方面降低了民营企业的准入门槛,并在财税政策、融资渠道、行政服务等方面给予民营企业支持。
“‘旧48条’的出台,在业界看来就是民营经济的春天来了。”回忆起数年前的情景,市民营办主任彭日东依旧感慨万千。
事实证明,政策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到2002年底,全市个体私营企业达到182152户,比上年末增长40%;注册资金253亿元,比上年末新增80亿元,增长46% ……
看到成效的决策者们再接再厉,一系列政策“东风”不断送出。
——放宽人才入户条件,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成立民营融资辅导中心,破解民企融资难题;
——设立财政帮扶资金,扶持民企创新。
谈到对民企的扶持,横沥镇委书记李满堂的一席话颇为形象:“在发展阶段,民营企业就像一个蹒跚学步的婴儿,需要政府帮扶;一旦成长壮大以后,她就会记住政府之恩,回报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