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市场因素影响,从昨日开始,我市液化气价格提升,净重14.5公斤瓶装液化气从原来的每瓶111元,涨到116元。此外批发气、管道气价格均有上涨。
根据东莞市物价局给液化气经营单位下发的通知称,从2008年5月5日起,物价部门调整东莞市民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和商住小区管道液化石油气价格,其中,净重14.5公斤的民用瓶装液化气价格由原来的每瓶111元涨至116元(不含送气费),各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销售给商住小区管道液化石油气经营单位的批发价格由现行的每吨7450元调整为7950元(含运杂费)。商住小区民用管道液化气也由现行的每立方18元调整为19.5元;其他用户由现行的每立方米19元调整为每立方米20.5元。
关于此次液化石油气价格提升,物价部门认为,是因为近期进口液化石油气价格变化,致使液化石油气经营成本相应增加造成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