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出租屋管理,减少并杜绝发生在出租屋内的各类治安案件,高步镇双管齐下,对不符合出租屋管理条例、租户的生命财产安全得不到保障的出租屋给予严厉处罚,同时对出租屋管理比较规范,人防技防措施较为完善的出租屋屋主或承包人予以物质奖励。
据了解,高步镇已拨付5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此项奖励,日前首批11000元奖金被22户先进出租屋承包人获得,今后凡符合条件的出租屋均会获得每户500元的奖励。
(高埗广播电视站记者:程唐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