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长安镇对上沙社区一违法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明的人居住的出租屋进行查封,并对承租人进行处罚。
7月10日下午2时许,上沙社区中南路一出租屋发现一名女尸,初步怀疑是注射过量毒品致死,但民警在检查中发现,出租屋承租人并没有对租住人进行身份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一下罚款,以及根据《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第九条第三项之规定,责令停止出租3个月的规定,沙头派出所民警对承租者进行处罚,并对其承租的出租屋进行查封。
目前,长安镇还有部分的承租者为贪图方便,并没有对租住人员的身份进行登记,这对出租屋的安全存在一定的隐患。在今后的一段时间里,长安镇将加大力度对出租屋的查处力度,对一些没有对出租人身份进行登记的出租屋进行查封、整顿处理,将进一步加强出租房屋管理,严密防范和依法查处出租屋中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长安广播电视站 房敏玲 詹文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