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贯彻执行《消毒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对我市餐饮业单位经营纸巾纸的卫生监督管理,保障纸巾纸的使用安全和市场经营秩序,近期,我市市、镇两级卫生监督机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餐饮业单位经营纸巾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届时,一直被消费者宽容,而餐饮单位又认为无伤大雅的纸巾纸卫生如果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话将要接受处罚。
本次检查的内容包括:经营者采购纸巾纸时是否依照《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向生产企业索取有效的“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原件持有者的印章);经营的纸巾纸的包装标识是否符合《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标明生产厂名、厂址、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执行的卫生标准(GB15979—2002)、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有效期)等内容。如发现经营者有违反《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或三十四条规定的,卫生监督机构将依照《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对无证产品可采用证据保存或依照《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五项规定采取行政控制措施进行封存。
有关部门呼吁:各经营单位应增强法制意识,自觉履行《消毒管理办法》,完善自身管理,并认真核查所经营的纸巾纸是否符合以上规定的要求,无证产品应立即停止销售。
(茶山广播电视站记者:黄永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