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在北京西站拉客,许诺送到北京站只收6元,途中对乘客强行索要152元。日前,宣武法院一审判处二人犯有抢劫罪,二人分别被判4年和3年有期徒刑。
检方指控,今年1月21日早上7时许,王某和汪某在北京西站北广场开车揽活,声称送到北京站只收6元将一外地乘客骗上车,二人将车开到西站南广场索要高额车费,并对乘客威胁殴打,共抢到152元钱。检方认为二人构成抢劫罪。
被抢乘客作证称,当时他刚刚从西站出来,准备到朝阳区,开着车的王某得知后一直追着他,承诺6元钱送他到北京站。车子开了没多远汪某就上车坐在他旁边,车上计价器数额已到187元,二人对他威胁殴打,把他身上的152元钱拿走后下车。
庭审时,王某和汪某对指控没有异议。他们的辩护人认为,二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而且他们是以不合理的价格完成交易,应该是强迫交易罪。
宣武法院审理认为,王某、汪某二人构成抢劫罪,分别判处其4年和3年的有期徒刑。(记者王殿学 通讯员冯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