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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10月29日早上,李少波开车送完孩子去幼儿园,正要离开时,被人当街开枪射杀,案发后3个多月,深圳市龙岗公安分局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将李少波妻子张少红、妻弟张辉然以及中间人潘金强、杀手蔡卫槟等人逮捕。
2002年,法院对案件作出终审判决。张辉然作为雇凶杀人的主谋被判处死刑,因张辉然在狱中举报别人有功,被缓期两年执行;联系凶手的中间人潘金强被判处无期徒刑;当街持枪杀人的凶手蔡卫槟则被处以死刑。张少红因涉嫌雇凶杀害亲夫,曾经被警方拘捕并接受调查,但后来检方认为证据不足,张少红被抓后不久即获无罪释放。
4月5日,张少红站在被告席上,听着主审法官对她的宣判。这样的情景八年前曾出现过,那次张少红被判无罪释放。
然而,这一次法官大声地宣判:“张少红伙同他人提出杀人主意,并出资教唆他人雇请凶手杀人,积极参与作案,在本案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张少红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身高不足1.60米的张少红,在以往庭审中显示出精干善言,但面对如此判决让其难掩落寞。
与张少红同案受审的陈益武、潘国权及吴记悦,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10年、3年。法院同时判决张少红等4人赔偿李少波家人民事诉讼赔偿金848218.735元。判决书宣读完毕,张少红等4人均提出“上诉”。
富家女看中打工男贫富悬殊埋下祸根
李少波是张少红的丈夫,也是本案中被他人当街枪杀的受害人。
1984年,还是普宁乡下农民的李少波参加武警部队,在深圳服役。1987年,李少波退伍,没有回到普宁老家,而是留在了深圳,到同是老乡的张少红二叔开的饭店打工,负责看场。如有人生事,就由李少波摆平。也就是在这里,他认识了在饭店做会计的张少红。
此时的张家,已颇有一些资产。也许是因为李少波相貌英俊,富家小姐张少红看上了他。正当两人甜蜜相爱之时,来自两家的反对之声不绝于耳:“这个婚,我们不同意。他们家太穷了,你跟着他要受苦的”,“张家那么有钱,怎么会瞧得起我们乡下人,你趁早还是死了这条心吧”。这场恋爱遭到了张家族人的斥责,也遇到了李家乡下父母的反对。
但是,爱情的力量终究战胜阻力。1988年,李少波与张少红不顾来自双方家庭的压力,毅然结婚。面对生米煮成熟饭,双方的家长也只能接受现实。李家拿不出什么像样的东西,张家为了不亏待自己的女儿,送给这对新人一家饭店,成为他们共同事业的起点。
几年后,夫妻俩转让了饭店,二人又做起了油料生意。到1995年,李少波自己建了一栋6层绿色楼房,价值近300万元,这在横岗成为他们当时财富的象征。
此时,李少波的全部资产已超过千万。也就在这几年中,富家小姐张少红每年生一个孩子,连生了五个,终于生出了一个儿子。超生的罚款对于他们来说不算什么。由于担心一个儿子将来难以继承父亲的事业,他们又领养了一个男孩。
也许是生孩子太多了,张少红能够给与丈夫的温情越来越少。也许是有钱了,李少波沾染了一些坏习气。于是,夫妻俩开始有了矛盾,经常吵架。在双方感情不错的时候,看对方总是顺眼,感情一旦出现危机,翻旧账就成为最致命的伤害。
双方以前地位差别的悬殊,成为张少红义愤填膺的充分理由。按照张少红的说法:“没有我,哪有你的今天!”李少波在张少红眼中成为忘恩负义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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