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阳光网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法制天地
关键字
诈骗240万巨款 主犯“零口供”仍获刑17年
http://www.sun0769.com  2007年04月17日 11:24  东莞阳光网
 
字号:[ 发表评论 推荐给好友 打印文本 关闭
    轻信“朋友”能够以优惠汇率兑换港币,将240万元人民币交到骗子手上,骗子卷款逃走。被捕后,该案主犯虽拒不认罪,但根据同案另一被告人的供述、受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等证据,近日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一审依法判决主犯阮某有期徒刑17年。

  骗到巨款分给同伙50万元

  2005年底,佛山人崔某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阮某。阮某称可以优惠汇率兑换港币。崔某被游说动心后,阮某约崔某带现金见面。

  与此同时,阮某联系了广州人李某,共谋诈骗崔某的钱财。案发当天上午,阮某、李某分别来到约定碰面处。上午11时许,崔某夫妇开车从佛山赶到珠海,带来自己的130万元和从朋友处借来的110万元人民币现金。阮某与崔某夫妇见面后,要求崔某夫妇在酒店等候,他持现金去附近银行兑换港币,几分钟便可搞掂,然后便拿走了装满现金的两个包。诈骗得手后,阮某和李某携带赃款乘出租车逃离珠海,被告人李某分得50万元。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于2006年1月19日抓获阮某,同年5月23日抓获李某。

  主犯从始至终拒不认罪

  两被告人被抓捕后,阮某在侦查、起诉、审判阶段都拒不认罪,从始至终都是“零口供”。但从犯李某则认罪态度较好,供述了整个犯罪过程,在法院开庭审理后向法院递交了认罪书,承认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并主动委托家人退赔犯罪所得50万元。

  近日,珠海市香洲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虽然阮某拒不认罪,但同案被告人的供述、受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等证据足以认定其构成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另外,阮某还有信用卡诈骗在逃的前科,系累犯,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并处罚金23万元。李某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记者陈治家 通讯员桂兴卫)

来源:大洋网 编辑:邵蓝
发表评论 推荐给好友 打印文本 关闭
相关连接
以祖传“黄金”诈骗华侨500万 (2007-08-04)
香港富商李培国涉嫌诈骗银行9亿元 被公诉 (2005-10-25)
吕秀莲奇招100多万通拜年电话 有人以为是诈骗 (2007-02-22)
诈骗集团品牌招商诈骗数亿 众多明星曾代言 (2007-06-20)
男子虚构大款身份诈骗10万年薪女白领 (2007-06-17)
女子涉嫌诈骗两亿受审只讲英文 要求法院请翻译 (2007-06-26)
福州铁路警方摧毁一暑运诈骗高校学生团伙 (2006-08-31)
打工农民给孩子办北京户口被骗 7万元钱打水漂 (2007-05-10)
财政厅官员也有假 骗财骗色花钱雇人汇报工作 (2007-05-10)
打工妹火车站被人骗走两万 蹲守四天擒住诈骗犯 (2006-08-07)
 
精彩图片
1.jpg
男子"碰瓷"张口要五千
6.jpg
虎门花园业主被砍
3.jpg
白领大学饭堂“蹭饭”
1.jpg
第一胖回头率超美女
 
视 频 更多
4.jpg
设立公劝期 人性化“禁电”
刘志庚圆满结束台湾考察
 
 
 
分类信息
平和英语-全封闭纯英语 东莞:十亿拯救中小企业
"一起玩吧"FLASH大赛 采风:寻找东莞老房子
移动绿色账单赢话费 工行手机银行轻松理财
汽车文化摄影大赛投票 中南大学MBA在莞热招
频道精选
6.jpg
虎门花园业主被砍
1.jpg
公务员浴场被偷拍裸照
湖北千万富翁在停车场遭枪击身亡
模特大赛选手台上被拍卖 称提升经济价值
2008年考研大纲英语变难
上海在建地铁吊车翻倒 一名工人死亡(组...
律师上书国务院 称交强险每年存在400亿...
社 区 进入社区
博 客 博客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