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鞋店打出“不能再低了”的广告 见习记者 蒋煜明 摄
莞城花园新村一鞋店为吸引眼球,打出低胸美女广告。附近住户认为带有情色意味的广告会带坏小孩,店家称会考虑撤换。律师认为,鞋店虽模仿他人创意,但尚未构成侵权。
东莞现“低胸广告”
今年五一,深圳曾出现过一条颇具争议的广告。一地产商打出一幅巨型广告,广告画面是一个穿着红色低胸裙子的女子,旁边是“再低,就不可能了”,指的是楼盘价格相当优惠,低到不能再低。昨天上午,记者在东莞街头也发现了这样的广告。
模仿这个广告的鞋店将广告挂在门口,内容和那幅地产广告几乎一模一样,也是一袭低胸红衣女子,广告词也差不多,“不能再低了”。记者进店发现,该店各种款式的鞋子都在打折,价格确实比原来低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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