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阳光网 > 新闻中心 > 政务 > 通知公告
关键字
关于准予被评为“东莞市见义勇为好市民”的新莞人入户的通告
http://www.sun0769.com  2008年06月26日 09:26  东莞阳光网
字号:[ 发表评论 推荐给好友 打印文本 关闭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弘扬社会正气,匡扶社会正义,在全社会形成支持鼓励见义勇为的良好风尚,促进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市委、市政府决定,准予被评为“东莞市见义勇为好市民”的新莞人入户我市。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准予入户对象1997年至2007以及今后被市委、市政府或市综治委评为“东莞市见义勇为好市民”的新莞人。

二、入户方式

符合条件的新莞人入户我市,统一登记为城镇居民户口。有自有房产且房产属当地村(居)委会接管户口范围的,迁入自有住房;没有自有房产或自有房产不属当地村(居)委会接管户口范围的,可迁入见义勇为行为发生地或本人递交入户申请时工作单位所在镇街人才服务站集体户口。

三、受理单位

申请人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申请入户所在地公安分局户政股(莞城、虎门公安分局到辖下派出所)提交入户申请。申请所需材料及程序可登陆东莞警察网查询。

四、受理时限

为提高工作效率,入户申请设定受理时限,逾期不予受理:

(一)1997年至2007被评为“东莞市见义勇为好市民”的新莞人,应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6月内正式提交申请。

(二)今后被评为“东莞市见义勇为好市民”的新莞人,应于评定次日起6个月内提交申请。

 

 

 

                               东莞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六月十八日


来源:东莞政府网 编辑:苏婵
发表评论 推荐给好友 打印文本 关闭
相关连接
 
精彩图片
1.jpg
比尔盖茨退休
2.jpg
天气预报新主持
s.jpg
小轿车撼碱罐车
s.jpg
本地青年没创业精神?
 
视 频 更多
4.jpg
"风神"携狂风暴雨袭莞
阳光网友为东莞文明评分
 
 
 
分类信息
平和英语-全封闭纯英语 东莞:十亿拯救中小企业
"一起玩吧"FLASH大赛 采风:寻找东莞老房子
移动绿色账单赢话费 工行手机银行轻松理财
汽车文化摄影大赛投票 中南大学MBA在莞热招
频道精选
2.jpg
天气预报新主持
s.jpg
小轿车撼碱罐车
央视天气预报11年来首次引进新主持人
小轿车撼碱罐车 广深高速被封4小时
1400人转移 暴雨狂掠20亿
本地青年创业精神渐失
水浸罗沙 每年“例牌菜”
社 区 进入社区
博 客 博客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