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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度农(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定门诊续审工作的通告
http://www.sun0769.com  2008年06月26日 09:20  东莞阳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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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参保单位、各参保人:

根据我市建立统一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有关工作安排,农(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度转换为自然年度,为做好过渡时期农(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定门诊续审工作,方便群众,市社会保障局决定,农(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定门诊续审由我局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续审,有效期由20087120081231。原使用的《东莞市基本医疗保险特定门诊批复意见》仍可继续作为特定门诊就医凭证,参保人不需到社保部门办理。

特此通告。

东莞市社会保障局

二ОО八年六月十七日


来源:东莞政府网 编辑:苏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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