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被接待方,就有接待方。规范公务接待,绝不是部委机关自己的事。在公务接待费用居高不下、公务接待标准易上难下的怪圈中,地方有何责任?在降低行政成本、规范公务接待的改革中,地方又该如何作为?
防止“多米诺”效应
超标准公务接待是个老问题,一直在管,却一直没管住。为什么难管?有人总结成三句话:“上级不敢管,平级不好管,下级不想管。”
上级来了,要照顾好身体照顾好胃,安排好娱乐安排好睡,直接领导、间接指导,怎么敢去管?平级请吃请喝,在工作范围之外,业务联系之内,抬头不见低头见,感情要联络,利益要共享,自然不好管。去下级那儿,自己安排,费时费力,下级接待,省钱省心,考察视察检查,总归是工作,为什么要管?这样一来,超标准公务接待成了丢不掉的鸡肋,走不出的怪圈。
可见,规范公务接待,“上级”是关键。上级难却“盛情”,接待难免超标。上级硬不下心来照标准走、按规定办,上行下效,公务接待的“隐性腐败”就难以根治。三个新规,管住的就是这样“心太软”的上级。
可问题是,大多“下级”,摇身就能变成“上级”。我归你管,也有人有东西归我管。今天我接待你,明天就该他接待我。“中梗阻”在吃喝问题上变成了“畅通无阻”,白纸黑字红公章的接待规定变成了“潜规则”。一级一级往下,公务接待就像“多米诺骨牌”,一张推一张,一倒一大串。
所以,为了防止“多米诺骨牌”从中间倒起,还要管住那些可能成为“上级”的“下级”。武汉出台“六条禁令”,辽宁、贵州的政协委员提出统一标准、使用实名的建议,正是为了扶正这可能歪倒的骨牌。(张铁)
雷声大雨点也大,武汉六条禁令
封堵接待“无底洞”
去年接待用餐费同比降38.9%
“现在招待客人吃饭太麻烦了。没有这个单子,吃了也不能报销!”武汉市某机关干部拿着一张业务招待费审批表感慨道。
审批表上,分别有接待处室,被招待单位和来宾姓名、职务、陪餐人数、套餐或桌餐份数,实际消费金额等10多项内容。审批须由财务处、办公室、局领导签署意见后,才能请客人去吃饭。
2005年11月,武汉对全市各级机关公布公务接待“六条禁令”。2006年武汉又在党政机关统一推行公款接待用餐公示制,还计划制定全市接待费改革总体方案,今年14家单位试点将接待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按照“六条禁令”要求,在市内从事公务活动,原则上不得安排和接受招待用餐;到远城区或全天在外工作的,可在接待单位的食堂、内部招待所用工作餐,不得在经营性酒店用餐;在本市范围内,禁止上下级之间,部门、单位之间借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吃请;禁止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培训学习期间,不得用公款互相吃请。处罚令“雷声大,雨点也大”,去年武汉共查处违纪进行公务接待的案件13起,40名机关干部受处分,各区及市直机关接待用餐费用降了3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