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厅长林浩坤透露,已草拟了《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并上报省政府审批,媒体解读为“广东拟让宅基地上市流转”。这是继“广州将放开单位自建房”之后又一震动房地产业界的消息。对东莞来说,这意味着众多的农民集资房有可能结束“地下交易”状态,同普通的商品房一样在市场上自由买卖。该通知虽未明确宅基地产权证可否给城市居民,但这无疑增多了市民的购房渠道。
如果该政策出台,会否冲击目前东莞的商品房市场?业界和专家有多种看法:合富辉煌东莞市场研究部认为,农民集资房若上市交易对东莞商品房市场影响有限;宏远地产总经理钟振强认为,影响会局限在低端市场,对整体走势影响不大,但该政策对购房者来说,由于多了购房渠道,可以起到稳定房价的心理暗示作用。
农民集资房“私交”火热
随着珠三角地区农村经济的发展,许多村民已拥有了不止一套房产,这在东莞各镇区表现尤为突出。农民集资房由于销售利润可观,东莞农民集资房私下交易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近一年来,许多农民集资房由偷偷摸摸地下交易发展到了在公众场合发布广告,同普通商品房一样地销售,而由此引发的纠纷也呈上升趋势。
与商品房相比,农民集资房价格优势始终非常明显,这种优势是建立在不缴国税和土地成本几乎为零的基础之上的。按现行规定,农民集资房公开出售与相关法律法规相违背,如果购买了这类房屋很难取得房产证等相关产权证书。
但出于楼市价格压力,许多人还是倾向于购买这些房产,相关法规不完善、有些甚至相互冲突等也是导致农民集资房私下交易火热的重要原因。
东莞宅基地存量巨大
目前东莞究竟有多少宅基地,并没有准确的统计数据,但我们可以从目前东莞已建设的农民公寓、集资房的数量来推测其存量。据东莞市统计局的数据,截至2006年10月,东莞市各镇区已经建设的农民公寓有52个,建筑面积380多万平方米,套数为18246套,而东莞市2006年商品房销售面积为286.39万平方米,其中住宅销售面积为251.89万平方米。也就是说,截至2006年10月,东莞农民公寓总建筑面积大约是2006年东莞住宅销售面积的1.5倍。
业界说法
宅基地若上市或会稳定房价
“宅基地流转权如果放开,影响的将主要是低端市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房地产市场供应紧张的压力。” 宏远地产总经理钟振强说。他认为,宅基地如果上市流转,将会对稳定房价起到积极的作用。
目前东莞地区农民集资房私下交易比较普遍,如果出台这样的规定,其实是把其纳入到正常的管理范围之内,这样这类房产可以明确产权,减少纠纷;其次,宅基地流转中产生的税费等交易成本可以得到规范;而就消费者来说,农民可以购买宅基地上开发的商品房,市民可以减少买房成本,双方的购买力能够得到充分的释放。
钟振强也认为,该规定在法律文本上可能与现行的《国土法》等有些矛盾的地方,可能在细节上要进一步完善,同时也比较考验政府有关部门的执行能力,但总的来说正面积极的作用要大于负面影响。
合富辉煌东莞市场研究部则认为,农民集资房即便公开出售,对东莞商品房销售的影响也有限,尤其是对高档商品房的影响更是微乎其微,但对中低档市场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农民集资房一般规模较小,景观园林、产品品质和物业管理与商品房相比不具有优势,农民集资房最大的优势就是低价格,但在规范管理之后其开发成本同样会上升,因此价格优势可能没那么突出。
东莞中原研究部认为,宅基地流转权如果放开,房地产市场肯定会受到影响,但影响不会很大,政府也不会坐视农民集资房冲击市场而无动于衷。另外,农民集资房上市流通对商品房的影响也有可能是正面的,即发挥稳定房价的作用。
最近广东省陆续发布的这些房产土地政策给了购房者这样一个信息,即除了可以从开发商手中买到商品房外,也可以通过单位自建房获得经济适用房,若再多了宅基地房上市流转,那么购房通道会更多,能够起到一种心理暗示作用,对稳定房价有益处。
■名词解释
宅基地:
是指农村或城郊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
宅基地使用权:
是指自然人依法取得的在国家或集体的宅基地上所享有的建造房屋、居住使用的权利;宅基地包括建筑物的基地以及附属于建筑物的空白基地,一般是指自然辅助用房、庭院和历年来不用于耕种的生活用地以及生活用房中的生产场地。
■现行规定
相关法律规定农民宅基地不可流转,农民集资房只能在同村村民之间互相流转,不能上市或者对外流转。
东莞市国土及房管等部门早就规定,农民住宅公寓是不允许进入商品房流通市场的,不允许在市场上销售和转让,即使转让也只限于向本村集体组织的其他成员转让。
如果这类土地想要流转为商业、旅游、娱乐等经营性商业用地,则必须依法转为国有,通过土地交易市场进行招标、拍卖以及挂牌交易。
同时,宅基地的申请条件也被严格限制在“一户一宅”,即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区、市)规定的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