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我台的台庆活动评选项目包括“我喜爱的广播主持人”、“我喜爱的电视主持人”、“我喜爱的广播栏目”、“我喜爱的电视栏目”和“我喜爱的影视剧场”等五大类。
为方便市民参与,此次活动提供了多种投票方式,包括现场、邮寄、网上和短信投票等。
投票抽奖奖项共设特等奖1名、一等奖6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和幸运奖200名,总价值达26万元,其中包括价值约8万元的小轿车1辆。
网上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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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投票
2007年1月至3月,我台在《东莞日报》“东莞声屏”专版上刊登宣传单张和评选表格,市民可剪取评选表格填写。评选表格邮寄至东莞市东城南路东莞广播电视台总编室,邮编:523129。信封表面请注明“有奖评选”字样。
短信投票
2007年1月至3月,接受市民短信投票。投票方法:
1、“我喜爱的广播栏目”和“我喜爱的电视栏目”评选方法:
移动用户: 编写代码B+栏目名称 发送到03110411;
联通用户: 编写代码B+栏目名称 发送到8822。
2、“我喜爱的广播主持人”和“我喜爱的电视主持人”评选方法:
移动用户: 编写代码P+主持人姓名 发送到03110411;
联通用户: 编写代码P+主持人姓名 发送到8822。
3、“我喜爱的影视剧场”评选方法:
移动用户: 编写代码B+剧场名称 发送到03110411;
联通用户: 编写代码B+剧场名称 发送到8822。
短信投票每条信息收取1元信息费,不含通信费。
由于选票设计采用智能IC卡,市民千万不能折叠。
东莞广播电视台总编室副主任凌燕:“去年那张选票可能还可以说折起来,那今年这张选票是一定不能够折叠,要是折叠的话,可能过不了电脑了。”
此外,想参加有奖评选活动的朋友,在投完票之后一定要把本人身份证号码(或户口本号码)发送手机短信到0311041112。
东莞广播电视台总编室副主任凌燕:“只有把自己的身份证号码发送过来了以后,才有机会参加我们抽奖,不然的话,虽然投了票,可能也没有办法参与我们的抽奖。”(记者:李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