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虎门公安分局被省公安厅评为2005年度广东省县级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优秀单位,这是虎门公安分局连续两年获此殊荣。
据统计,2005年虎门公安分局共依法处理违法犯罪案件1402起,比去年同期提高16.05%。全年无民警因执法过错受到党纪、警纪及法律追究,无一起冤假错案,无一起行政复议和国家赔偿案件,整体办案质量明显提高,实现了执法质量“连年创优”的总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