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屋管理一直是东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重要一项,近年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也在管理制度和措施上不断强化,但是,遍布各地的出租屋是否都能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呢?记者通过暗访发现,部分出租屋认钱不认证,出租屋管理有待完善。
按照2003年颁布的《东莞市出租屋及租住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出租屋业主严禁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身份证明的人,这应该是每一个出租屋业主都必须遵守的最起码的职责。然而,实际情况却并非如此。在石碣镇的一间出租屋里,记者以租住人的身份向业主询问,没有身份证是否可以入住。

虽然我们无法出示任何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但这间出租屋的业主没有表示任何怀疑,只要交钱,即可入住。
记者先后对石碣、道滘两个镇的六间出租屋进行了暗访,其中只有位于石碣镇内的一间出租屋业主要求必须出示身份证才可以入住,其它五间出租屋都是交钱就可以租住。
记者在暗访这些出租屋时还发现,其中大部分出租屋都没有设置专职的保安人员,而按照《东莞市出租屋及租住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出租屋核定的居住人数只要达到30人以上的,就应当聘请专职人员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出租屋是外来流动人口的主要栖息地,如果管理不善,很容易成为藏污纳垢的场所。 |